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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112个志愿的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和投档。
一轮投档:每个考生在每一批次中只能被投档一次,若被退档则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录取。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
投档规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志愿设置
本科批: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注意事项
如果某个考生的分数达到其所报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被该志愿录取;否则,会被继续往下一志愿进行排队等待录取机会。
整个录取过程会一直持续到所有志愿都录取完毕为止。
若考生因112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者投档后被院校退档,就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这些规则确保了辽宁省高考录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在众多院校和专业中做出合理的选择。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合理搭配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