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2025-01-24 13: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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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考生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

每个考生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计算机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一次投档: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档案被投出,就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

志愿并列:

考生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志愿,这些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没有主次之分。

保一保:

将比自己成绩稍低点的学校作为保底志愿,这些学校应该是自己的分数明显高于其录取分数线,以确保有学可上。

专业(类)+学校:

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需要填报96个平行志愿。

位次优先:

在高考分数出来之后,各省的教育考试院都会发布一分一段表,显示什么分数的考生所对应的位次;而在志愿录取时,就会对所有考生分科类、并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位次排列,在进行投档检索时,就会从位次高低依次进行检索。

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退档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合理安排志愿的顺序,将目标专业院校组放在前面,并选择一些保底志愿以确保有学可上。同时,了解并掌握“专业(类)+学校”的填报模式,以便更好地进行志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