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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填报模式
采用“专业(类)+学校”的模式,每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单位志愿,所有单位志愿之间是平行的。
填报数量
普通类平行志愿填报最多不超过96个。
艺术和体育类平行志愿填报最多不超过60个。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考生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计算机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进行检索,一旦档案被投出,就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
一轮投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录取规则
先依次检索高分同学的1-96个志愿,一旦有符合条件专业志愿就会投档,然后再检索次高分同学的1-96个志愿,以此类推。
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优先录取谁需根据各高校的具体招生章程确定。
特殊类型批
只有一次填报机会,一次只能填1个志愿。
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可填报2次,每次均可填报与首次志愿同科类的12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首次志愿相同。
建议在填报志愿前,仔细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具体招生要求及录取规则,以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