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考随迁子女政策

2025-01-24 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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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高考随迁子女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资格

符合中山市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可报考中山市所有高中学校。

不符合资格的外省户籍考生限制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班、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中技学校。

随迁子女需符合的条件

监护人在中山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监护人在中山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监护人持有在中山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年限要求为有效期截至中考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累计1年或以上,且至提交申请时属于有效状态。如监护人是中山市户籍的,其入户时段可视同办理居住证有效时段。

监护人在中山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参加年限要求为截至提交申请时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或自中考2022年4月起(含4月)至提交申请时连续参保不间断。

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

需要提交的材料

监护人及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考生与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需审查亲子关系是否属实。

审核流程

考生监护人需符合上述条件并通过审核,可认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

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的随迁子女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以及中职类学校。

未来政策变化

将来如不符合广东省高考随迁子女政策的,则须回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这些政策确保了随迁子女在中山市有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能够公平地参加高考。建议有意向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以确保顺利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