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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奖金政策如下:
自主创业资助
对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高校学生在石狮租用场地自主创业的,每年给予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首次创业补贴
对本地高校毕业生在石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每年评选一批石狮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万~2万元资金资助。
创业大赛奖励
第三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一等奖商工成长组奖励10万元,其他组奖励3万元;二等奖商工成长组奖励5万元,其他组2万元;三等奖商工成长组奖励2万元,其他组1万元。获奖的个人或团体还可以选择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同时获得创业基金扶持,一等奖将获20万元的创业基金跟20万元的创新奖励,二等奖将获20万元的创业基金跟10万元创新奖励,三等奖可享受孵化中心其他扶持项目。
省级和市级资助
经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3万—10万元的省级资助和1万—5万元的市级资助。同时获得省、市级等次的可叠加资助,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5万元。
创业启动资金
申报成功者可获得1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
求职创业补贴
对泉州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除外),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仅限申领一次。
建议:
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创业资助和奖励政策,积极申报并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来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