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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赋分对照表如下:
等级划分
A等级:
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赋分规则
每门再选科目成绩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
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该科目转换基数的15%、35%、35%、13%和2%。
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等级成绩排序和原始成绩排序不变。
计算公式
Y表示原始成绩(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表示转换后等级成绩(T1、T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计算结果通过“四舍五入”取整数。
总成绩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中选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2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组成,满分750分。
建议:
考生需要了解各等级的具体分数区间,以便更好地规划学习策略。
等级赋分规则可能会影响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备考策略,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学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