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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课程的重修规定如下:
旷课学时:
学生旷课达到12个学时以上,即超过每学期总学时(通常为36个学时)的三分之一,将被取消考试资格,需要重修。
补考不合格:
因早锻炼次数不够或其他原因导致体育成绩不及格者,需在下学期补齐所缺的早锻炼次数。若早锻炼缺20次及以上,本学期体育课必须重修。
未参加补考缓考:
本科生在大一和大二两个学年中有《大学体育》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缺考、舞弊、补考和缓考不及格、未参加补考缓考的学生都需要在大三第一、二学期完成重修。
综上所述,大学体育课程的重修门槛主要基于旷课学时和补考成绩,具体规定如下:
旷课12个学时以上需重修。
早锻炼缺20次及以上需重修。
因其他原因(如舞弊、未参加补考缓考等)导致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
建议学生按时上课,避免旷课,以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