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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报考是平行志愿。辽宁省自2008年起在高考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来说,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2009年,这一模式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提高了录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普通类本科各批次和高职(专科)各批次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和设置方式,合理搭配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