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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如下:
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广东省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
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具体投档和录取原则为: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顺序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1:1.2。
建议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充分了解各批次的录取规则和顺序,合理填报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