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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定的产假为 12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因此,江苏省的产假政策包括98天的基本产假,加上难产、多胞胎生育和流产的假期,总计为128天。同时,男方还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