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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数量如下:
华北地区
北京:50所
天津:
13所
河北:
11所
山西:9所
内蒙古:7所
总计:90所
东北地区
辽宁:23所
吉林:
11所
黑龙江:
16所
总计:50所
华东地区
上海:24所
江苏:28所
浙江:
17所
安徽:
11所
福建:
10所
江西:
11所
山东:21所
总计:
122所
华中地区
河南:
10所
湖北:
17所
湖南:
12所
总计:39所
华南地区
广东:未明确列出具体数量
总计:未明确列出具体数量
师范类高校
全国共有师范类普通本科高校137所,其中40所为博士授予单位。
医药类高校
全国共有医药类普通本科高校112所,其中56所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综上所述,全国共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数量为:
华北地区:90所
东北地区:50所
华东地区:
122所
华中地区:39所
华南地区:未明确列出具体数量
师范类高校:40所
医药类高校:56所
因此,全国共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数量至少为347所(不包括华南地区及其他未明确列出的类别)。建议进一步核实华南地区及其他未明确列出的类别的具体数量,以获得更全面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