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

2025-01-28 2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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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如下:

分数优先:

考生的录取顺序首先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投档时,分数较高的考生会被优先检索并录取。

遵循志愿: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将被优先考虑。即先检索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继续检索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所有志愿检索完毕。

平行志愿投档:

广东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含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

艺术类“统考+校考”、本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顺序志愿的录取规则是“志愿优先,从高到低分”,即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

征集志愿: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会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一次性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一次性投档原则,即对同一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后仍有缺额,将进行补投,但仅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规则,合理搭配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