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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高考可以享受以下 多项合理便利服务:
使用盲文或大字号试卷:
视力残疾考生可以使用盲文试卷或大字号试卷进行考试,以适应他们的阅读需求。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听力残疾考生可以申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其外语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携带辅助器具:
视力残疾考生可以携带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听力残疾考生可以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延长考试时间:
视力残疾考生使用盲文试卷的考试时间可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其他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可延长30%。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残疾考生可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并享受优先进出考点的便利。
设置专门考场和设施:
考点会设立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并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以便残疾考生更好地参加考试。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考点和考场会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为残疾考生提供帮助。
其他辅助措施:
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可以使用轮椅、拐杖等工具,考点还会提供足够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等物品。
这些便利措施旨在为残疾人考生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包容的考试环境,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