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志愿蒋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广东高考报志愿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志愿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一所院校为一志愿,志愿填报方式为“一所院校+多专业”。
改革后以“学院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将一所学院划分为若干个学院专业组,一个学院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志愿填报方式为“学院专业组+专业(类别)”。
志愿数量
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专科(高职)批次可填35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6个专业,共可填210个专业。
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所选科目必须符合拟填报高校专业组的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公开的合格考生名单中。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先取得相关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并具有相应的资格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
同一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
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特殊类型招生
特殊类型招生包括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考生需要按照相应招生简章提前报名及资格认定。
填报时间和方式
高考填报时间和方式与改革前相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
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相关招生简章和规定,充分了解各批次的志愿设置、院校专业组及选科要求,结合自己的成绩和兴趣,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