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引进大学生补贴多少

2025-01-29 13: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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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针对引进的大学生有多种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生活补助

对2022年1月1日起,首次从县外引进,在磐安县用人单位就业的,按规定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不超过45周岁的各类人才,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年度享受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

博士(正高)毕业生:5万元/年

硕士(副高)毕业生:2万元/年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1.2万元/年

本科毕业生:0.8万元/年

优秀大专毕业生:0.3万元/年

购房补助

对符合《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人才,最高可享50万元购房补助,最低4万元,均分年拨付。

具体补助标准:

引进到企业、卫生领域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购房补助,分5年拨付。

引进到企业、教育和卫生领域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正高职称人才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价款的50%,分5年拨付。

引进到企业、教育和卫生领域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价款的50%,分5年拨付。

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校级以上优秀大专毕业生给予4万元购房补助,分5年拨付。

对同时符合多项补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补助。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电子商务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工资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提升磐安县的人才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议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积极申请,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